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通知
【信息时间: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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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实施主体(代理机构),各县分中心:
为推进多点联动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开展,保证远程异地评标工作规范、协调和统一,根据临沂市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临发改公管〔2022〕335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远程异地评标项目服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行首问负责。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明确1个科室及1名联络员、1名技术人员负责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对接服务工作,牵头协调、调度、处理评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负责科室及人员相对固定,人员更换时请及时向市交易中心交易二科报备,以便更好服务各项目实施主体。
二、加强过程管理。主场交易中心积极主动对接副场交易中心,及时协调处理评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副场交易中心配合主场交易中心做好现场管理、秩序维护、引领专家、就餐服务等工作,原则上不要求代理机构必须安排工作人员到副场提供现场服务。
三、做好服务引导。市、县交易中心积极引导项目实施主体(代理机构)常态化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充分共享专家资源。原则上,需现场阐述和查看样品的项目不宜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市、县交易中心要提示引导项目实施主体(代理机构)在项目进场交易登记时确定评标专家专业类别和区域,申请远程异地评标,主副场沟通后,按照《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实施办法(试行)》在山东省远程评标调度系统或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县一体化系统开展。
四、强化统筹协同。市交易中心交易二科负责市、县交易中心远程异地评标总体协调工作,沟通处置远程异地评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负责收集、更新各县分中心远程异地评标负责科室及联络人员、技术人员信息。各县分中心按照远程异地评标场所建设验收标准完善场所设施设备,及时申请山东省远程评标调度系统账号,开展项目。
五、统一服务保障。远程异地评标原则上在工作日上午开展,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工作日下午开展的,主场应对项目进行预估,主动对接副场,对是否需隔夜评标等提前做好准备,杜绝专家连夜疲劳评标,保证评标、评审质量。远程异地评标专家集合时间按主场抽取专家集合时间相关规定执行。
六、加强档案管理。副场的评标活动见证记录、评标专家考核记录、评标现场音视频资料应于远程异地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部下载打包发送到主场,由主场按照“一项目一档案”统一存档、管理,并提供查询服务。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 年11 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