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沂水县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沂水段)项目“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重新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4-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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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人:山东恒汇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临沂市沂水县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沂水段)项目“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
重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临沂市沂水县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沂水段)项目“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3】603号)、《国铁集团、山东省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3】458号)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总承包单位(EPC)。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临沂市沂水县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沂水段)项目“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EPC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影响潍宿高铁(沂水段)正线和相关工程建设及运营的“三电”管线迁改相关工作,包括新建高铁引起的路内外电力路线及相关设施迁改;路内外通信、信号电缆及设备等及相关设施迁改;燃油、燃气管道及相关设施迁改以及有关设施的电磁防护;给排水管道及相关设施迁改防护等。上述迁改所引起的铁路红线范围内、外的相关改造工程和征地拆迁。以及办理“三电”及管线迁改、临时用地等相关手续和费用;
(2)保证潍宿高铁建设工程而发生的临时过渡迁改工程施工及相关设计咨询服务;
(3)为迁改进行的征(占)地、拆迁、借(租)地、青苗等补偿等地上附着物、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及清运、清表和补偿;
(4)办理“三电”及管线迁改涉及到的征拆安置、临时及永久占地、环评、水保、规划、施工许可、工程保险费等相关手续等;
(5)负责相关单位协调、迁改工程竣工(交接)验收、竣工资料的编制、移交等工作。
2.2建设地点:潍宿高铁沂水县境内段沿线。
2.3招标范围:
2.3.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测绘、岩土勘察、方案设计、论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及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所包含的全过程所有工作内容;
2.3.2采购:包括采购项目所需的材料、设备等全部内容;
2.3.3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按相关规范标准规定、项目设计图纸及招标人要求进行工程施工等全部内容,含为迁改进行的征(占)地、拆迁、借(租)地、青苗等补偿;地上附着物、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及清运、清表和补偿;办理“三电”及管线迁改涉及到的征拆安置、临时及永久占地、环评、水保、规划、施工许可、工程保险费等相关手续等;负责相关单位协调、迁改工程竣工(交接)验收、竣工资料的编制、移交等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总体协调工作。
2.4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两个标段,一标段:500kV及以上电力迁改工程;二标段:500kV以下电力、通信及信号、燃油、燃气管道及电磁防护、给排水等迁改工程。
2.5 项目总投资:500kV及以上电力迁改工程约3500万元;500kV以下电力、通信及信号、燃油、燃气管道及电磁防护、给排水等迁改工程约3100万元。
2.6计划工期:255日历天,需满足铁路主体工程节点工期要求。
2.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
3.1.1企业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有电力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2)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②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或铁路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施工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或铁路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电气类相关专业)。
3.1.3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 3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1.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成员办理投标事宜。
3.2二标段
3.2.1企业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2项目负责人要求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或铁路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施工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或铁路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电气类相关专业)。
3.2.3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 3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2.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成员办理投标事宜。
4.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方式:申请报名企业在下载招标文件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文件网上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注: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变更、澄清、答疑)文件的责任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根据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保证金的通知》及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要求,诚信记录良好的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信用承诺后,免缴投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上传及开标
7.1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期:2024年11月27日09时30分。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7.2开标日期:2024年11月27日09时30分。
地点: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沂水县沂博路与泰山路交汇处华信国际大厦)。
7.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沂水县浚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沂水县沂城街道长安中路104号
联 系 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8678498340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恒汇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华信国际大厦
联系人:鞠工;孙工
联系电话:0539-2269539;15698286576;17568217091
10.监督部门
监督单位: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方式:0539-2236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