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清退历史沉淀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信息时间:2023-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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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清退历史沉淀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为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保障各方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根据《山东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重点任务落实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对历史沉淀投标保证金进行全面清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退时间
2023年4月25日前完成
二、清退范围
(一)未在规定时限内退还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二)未在规定时限内退还的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三、有关要求
(一)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于2023年4月25日前将《投标保证金清退明细表》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82697929 @qq.com。
(二)如因特殊情况需延期退还投标保证金或暂扣的,一并提交书面告知函。
(三)逾期没有退还又未提交异常情况说明的,中心将视为同意退款,由系统自动发起退款。
联系电话:3231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