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竞争性评审标准化 优化政府购买服务营商环境
【信息时间:202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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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全面构建公共服务购买机制,山东省财政厅出台了《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鲁财采〔2021〕10号)《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竞争性评审和定向委托方式管理办法》(鲁财采〔2020〕8号)等文件。
文件中明确规定购买主体购买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适用范围(即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服务项目,可采用竞争性评审或定向委托方式确定承接主体,并公布了竞争性评审项目公告、竞争性评审项目和定向委托项目的结果公告、以及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的参考文本,未公布评审文件范本。临沂市财政局开拓创新,研究制定了竞争性评审文件范本。
2022年5月,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委托金衡盛项目管理(山东)有限公司,首次使用该范本开展了临沂市首批次政府购买服务竞争性评审项目,该项目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服务项目,项目金额49万元,采购综合控制单价2.1万元/个,通过简化、优化流程,明确购买需求和技术方案要求,细化、量化评审方法和评分细则。评审小组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评审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成交单价1.25万元/个,资金节约率40.48%。
采用竞争性评审方式,规范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组织实施,通过有效竞争,节约了财政资金,实现了竞争性评审标准化。同时,承接主体可以使用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向金融机构融资,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广大承接主体提供了解政策的渠道和便利,充分发挥政府采购融资政策,效果良好,正在全县逐步推广应用。
郯城县财政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