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政采调解新机制 探索投诉受理新模式
【信息时间: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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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郯城县财政局成功调解了一起政府采购投诉案件,通过启动监督检查程序,开出了山东省第一份关于政府采购投诉案件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理决定书。最终,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双方达成共识,该项目废标,投诉人撤诉,案件终结。作为山东省投诉受理模式首创,此举标志着郯城县正式开启政府采购投诉受理调解流程。
在该项目的投诉处理过程中,以沟通协调为主要手段,全面审查该项目材料、约谈当事各方和专家协查等调查程序后,采取座谈的方式,组织当事人学习法律法规,使他们认识到存在的问题,被投诉人主动提请监督检查,随即郯城县财政局启动监督检查程序,做出监督检查行政处理。通过这种方式协调了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矛盾,是对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一次有益尝试,减少了有效投诉的发生,实现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的多方“共赢”。
在当前政府采购监管重心转向事中事后的情况下,适时在政府采购投诉案件处理中引入调解机制,对于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现行政府采购供应商权利救济制度和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郯城县财政局
供稿:倪新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