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郯城县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郯城段)项目“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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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人:郯城九相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招标条件
临沂市郯城县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郯城段)项目“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EPC项目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3】603号)、《国铁集团、山东省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3】45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郯城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总承包单位(EPC),总投资约12114万元。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临沂市郯城县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郯城段)项目“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EPC项目,该项目位于郯城县境内,电力迁改134处,其中220KV2处,110KV5处,其余127处为35KV及以下;通讯迁改93处;给排水管线迁改67处;信号迁改1处;油气管线迁改10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影响潍宿高铁(郯城段)正线、联络线和相关工程建设及运营的“三电”管线迁改相关工作,包括新建高铁引起的路内外电力路线及相关设施迁改;路内外通信(含军用通信、国防光缆等)、通信光、电缆、通信基站、信号电缆及设备等及相关设施迁改;燃气管道及相关设施迁改;给水管道管道及相关设施迁改防护等。上述迁改所引起的铁路红线范围内、外的相关改造工程和征地拆迁。以及办理“三电”及管线迁改、临时用地等相关手续和费用
(2)保证潍宿高铁建设工程而发生的临时过渡迁改工程施工及相关设计咨询服务;
(3)为迁改进行的征(占)地、拆迁、借(租)地、青苗等补偿等地上附着物、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及清运、清表和补偿;
(4)办理“三电”及管线迁改涉及到的征拆安置、临时及永久占地、环评、水保、规划、施工许可、工程保险费等相关手续等。
(5)负责相关单位协调、迁改工程竣工(交接)验收、竣工资料的编制、移交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建设地点:临沂市郯城县境内。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为工程总承包(EPC)。
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需满足铁路主体工程节点工期要求。
6、质量要求:
(1)工程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设计应符合国家规范和行业相关规范设计要求、省市相关技术管理规定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法律、条例、细则,按照国家和山东省现行的技术标准、设计及验收规范和文件要求完成项目迁改工程,杜绝工程质量事故。
注:本项目实施的迁改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铁道部)和山东省、相关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迁改工程不仅应满足铁路建设工程施工需要,同时应满足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郯城段)建成通车后运营安全要求。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7、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临沂市郯城县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郯城段)项目“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EPC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的岩土勘察、“三电”及管线迁改的方案设计、论证、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图纸会审、变更、工程现场验收、建设手续的办理等工作。
(2)采购阶段:包括采购项目所需的材料、设备等全部内容;
(3)施工阶段: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及工点清单内的全部采购、建安、调试、运行验收及原有需要拆除的项目等工作,确保迁改后线缆等不影响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郯城段)的施工,并运行正常达到设计要求并不低于迁改前的质量标准。以及为保证潍宿高铁建设工期而发生的临时过渡迁改工程施工及相关设计咨询服务;为迁改进行的征(占)地、拆迁、借地、青苗等补偿、废弃塔基(含塔材、导线)等地上附着物、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及清运、清表和补偿;办理“三电”及管线迁改涉及到的征拆安置、临时及永久占地、环评、水保、规划、施工许可等相关报建手续等;“三电”及管线线路调试、暂停输送计划的申请、验收等;负责相关单位协调、迁改工程竣工(交接)验收、竣工资料的编制、移交等工作,以及其他所有涉及影响潍宿高铁施工的“三电”及管线线路迁改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1.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要求:
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机电工程专业或铁路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
2.2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或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电气类相关专业)。
2.3施工项目经理:具备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机电工程专业或铁路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
3、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且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工程总承包企业,联合体其他成员仅限于设计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3.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牵头单位)作为代理人,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成员办理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活动,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单位公章。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
注:如投标人的资质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494号)对应关系换发新资质证书,则资质标准按其对应关系以及新的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如有)执行,提供新版资质证书。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日期:2024年10月01日至2024年10月12日18:00时,(北京时间)过时不予受理。
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投标信息填写并进行资格预审文件领取下载。网址:http://ggzyjy.linyi.gov.cn/TPFront/。
3.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7日09时30分,地点为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请按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不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再使用纸质标书,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人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由此造成开标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证书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在线电子签到,投标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停止签到,如投标单位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视为自动放弃;各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0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退回,视为投标文件未送达(非投标单位自身原因除外);开标结束后,各投标单位须在30分钟内对开标记录表进行签章确认,未进行签章的投标单位作无效标处理(非投标单位自身原因除外)。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才可以领取招标文件。根据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临公管办〔2023〕3号)规定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投标保证金减免政策,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信用承诺,免缴投标保证金,不需要提供保函等其他非现金交易担保。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18:00时(北京时间),过时不予受理。
方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招标文件网上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招标文件答疑时间:2024年10月29日上午10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请按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不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再使用纸质标书,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人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由此造成开标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证书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在线电子签到,投标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停止签到,如投标单位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视为自动放弃;各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0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退回,视为投标文件未送达(非投标单位自身原因除外);开标结束后,各投标单位须在30分钟内对开标记录表进行签章确认,未进行签章的投标单位作无效标处理(非投标单位自身原因除外)。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截止日期:2024年11月12日上午09:30时,过时作废。
4.开标日期:2024年11月12日上午09:30时。
5.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open/index.shtml)和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沭县分中心(http://ggzyjy.linyi.gov.cn/linshu/)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郯城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北环路57号
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0539-6102608
招标代理机构:郯城九相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北环路57号
联系人:杜工
电话:0539-5329776
2024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