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李庄镇安康路与中心街南延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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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人:山东建大建设项目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郯城县李庄镇安康路与中心街南延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郯城县李庄镇安康路与中心街南延道路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郯城县李庄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本项目全长0.731公里,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箱涵工程等施工内容。总投资额约1253.49万元。
2、工程地点:郯城县。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4、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有关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资格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3、人员要求:a.项目经理(1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否则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近五年(2019年1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任职经历。
b.项目总工(1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近五年(2019年1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任职经历。
c.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应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
4、财务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21-2023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
5、信誉要求:
a.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格证书;
b.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f.投标人自2021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情形;
g.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符合本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jy.linyi.gov.cn)下载招标文件。
8、资格审查办法: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合格制),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内容,成功下载招标文件不等于最终资格审查的通过或合格,只有资格审查通过或合格的投标人才能参加进一步的评审。
9、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4年11月2日至2024年11月6日。
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ggzyjy.linyi.gov.cn)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LYZF格式)。
3、潜在投标申请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并同时发送电子版(Word格式及加盖单位章扫描件pdf或jpg格式)至电子邮箱507078189@qq.com。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根据鲁发改公管【2023】351号文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信用承诺后,免缴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
3、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必须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人因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该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4、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在线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郯城县李庄镇人民政府
地 址:郯城县李庄镇驻地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3854939633
代理机构:山东建大建设项目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与沭河路交汇处北东方慧景1008、1009
联系人:韩工
联系方式:13355012779 、0539-3120607
监督单位:郯城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0539-6120021
日 期: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