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J18-1号等二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补充公告
【信息时间:202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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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J18-1号等二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补充公告
一、出让宗地使用条件:
宗地编号 |
使用条件 |
产业准入类型 |
2020-J18-1 |
采用“标准地”方式出让,使用条件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130万元/亩,亩均税收≥15万元,单位GDP能耗≤0.44吨标准煤/万元;单位排放标准:二氧化硫100mg/m³、氮氧化物200mg/m³、化学需氧量40mg/L、氨氮5mg/L;容积率不小于 1.3 ,建筑系数不小于50%,绿地率不大于15% |
针织和钩织编织品制造(代码为C-17-176-1763)和棉纺纱加工(代码为C-17-171-1711) |
2020-J18-3 |
采用“标准地”方式出让,使用条件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130万元/亩,亩均税收≥15万元,单位GDP能耗≤0.44吨标准煤/万元;单位排放标准:二氧化硫100mg/m³、氮氧化物200mg/m³、化学需氧量40mg/L、氨氮5mg/L;容积率不小于 1.3 ,建筑系数不小于50%,绿地率不大于15% |
棉纺纱加工项目(代码为C-17-171-1711) |
二、本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制度,竞得人应在网上交易系统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持下列材料到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资格审查,办理《成交确认书》:
1. 竞买申请书;
2. 竞买资格确认书;
3. 成交通知书;
4. 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5. 出价记录;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7. 授权委托书;
8.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9. 法人公章;
10. 立项文件及环评等符合产业政策,生态环境要求的材料
11. 出让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应详细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即视同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二)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请在网页提示下使用网上交易系统,并慎重上传需提交的资料。如上传虚假或与竞买申请无关的资料扰乱网上交易活动的,申请人将被列入临沂市土地市场诚信体系黑名单。
(二)本次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竞得人在网上交易系统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资格审查的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三)出现下列情形的,撤销竞买资格,没收50%的竞买保证金(最高不超过起始价的20%),竞得结果无效,该宗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挂牌出让。
1. 土地竞得人不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或提交虚假材料的;
2. 资格审核通过后应签订《成交确认书》而不按时签订的。
(四)参加限时竞价的竞买人需使用自备电脑登录交易系统参加限时竞价。为保证网上限时竞价的顺利进行,请按照《土地竞买人操作手册》要求设置网络环境。(《操作手册》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专栏,请认真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