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PY-J-01-2021-039号等三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补充公告
【信息时间:202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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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PY-J-01-2021-039号等三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补充公告
本次集体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标准地”方式出让,该三宗地块的使用条件为:
宗地编号 |
使用条件 |
PY-J-01-2021-039 |
采用“标准地”方式出让,使用条件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120万元/亩,亩均税收≥12万元,单位GDP能耗≤0.44吨标准煤/万元;单位排放标准:二氧化硫100mg/m³、氮氧化物200mg/m³、化学需氧量40mg/L、氨氮5mg/L;容积率不小于 1.3 ,建筑系数不小于50%,绿地率不大于15% |
PY-J-01-2021-042 |
采用“标准地”方式出让,使用条件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100万元/亩,亩均税收≥7.5万元,单位GDP能耗≤0.44吨标准煤/万元;单位排放标准:二氧化硫100mg/m³、氮氧化物200mg/m³、化学需氧量40mg/L、氨氮5mg/L;容积率不小于 1.3 ,建筑系数不小于50%,绿地率不大于15% |
PY-J-01-2021-043 |
采用“标准地”方式出让,使用条件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120万元/亩,亩均税收≥12万元,单位GDP能耗≤0.44吨标准煤/万元;单位排放标准:二氧化硫100mg/m³、氮氧化物200mg/m³、化学需氧量40mg/L、氨氮5mg/L;容积率不小于 1.3 ,建筑系数不小于50%,绿地率不大于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