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暂行规定》政策解读
【信息时间:202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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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管理,保障交易各方合法权益,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推动电子保函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暂行规定》,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市场主体便利度,降低制度性成本,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政策要求,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在全面推行投标保证金线上收退的基础上积极推行以投标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大大减轻了市场主体现金流压力。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纸质保函易造假,传递过程无法做到信息保密,全面推行电子保函势在必行。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加强对交易平台的监管,推进交易全程电子化”,且目前我市已全面实现交易全流程电子化、网络化,电子保函系统上线运行近2年,平台进驻担保服务机构近20家,具备全面推行电子保函条件。
二、起草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推动电子营业执照、电子担保保函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9〕68号):“加快推行银行保函制度,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和工程保证保险”。
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在全面推行投标保证金线上缴退的同时,大力推广使用保函特别是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实现在线提交、在线查核”。
4.《关于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全面推进保证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鲁建建管字〔2021〕8号):“各级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建筑市场主体采用保证保险替代现金保证,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5.李克强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21年4月26日):“特别是在政府采购、土地出让、工程项目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要落实和完善“管办分离”制度,加强对交易平台的监管,推进交易全程电子化,实现阳光交易,防止利用权力插手干预和谋取私利”。
三、起草过程
2019年7月3日,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着手推进使用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在全省率先发布《关于开放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接口的公告》,向社会公开开放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系统标准接口,允许符合要求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对接。2020年3月25日,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启用电子保函系统的通知》,正式启用电子保函系统。由于缺乏关于电子保函的制度规定,在系统应用过程中出现个别问题进行处理时缺乏依据。为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议出台制度规定对投标保函和电子保函进行规范,并起草《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经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后公开征求意见,并对收集的关于进驻条件和取消使用线下纸质保函等建议予以采纳。
四、主要内容
《规定》共七章二十八条,以及《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对接申请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承诺书》《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对接保密承诺书》。
五、文本组成
1.明确本规定适用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投标项目的投标电子保函管理。
2.明确电子保函是指投标人通过网络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向金融保险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批准成立的银行机构、保险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以下简称担保机构)发出申请,担保机构以替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履行赔付责任保证为目的,利用数据电文通过网络,向投标人开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信用担保凭证。
3.明确开展电子保函业务的担保机构应经金融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或备案,获许开展保证保险业务(业务范围涵盖临沂市),并在临沂设有办事机构。
4.明确申请与交易平台电子保函系统对接,必须符合的要求。在交易平台注册、上传资质证明材料,经审验通过后,获取电子保函系统业务接口文档。
5.明确签章、安全性、保密性、文本、期限、赔付等要求。
6.明确不得在交易平台开展电子保函业务的情形。担保机构单方面申请退出的和被交易中心终止出函业务的,已出具的电子保函担保机构应依法履行和承担相应责任。
7.明确任何人不得以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干预投标人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出具机构。
8.明确交易中心、平台运维单位、担保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违反规定泄露信息的,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9.明确实施电子化招投标的项目应通过交易平台线上缴纳投标保证金或使用电子保函,招标文件应当写明缴退投标保证金和电子保函的具体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