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流程的通知
【信息时间:20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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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标人(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10号令),自8月23日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在交易系统提交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需求后,相关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即发布至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不再操作发布和信息确认。
请各招标人(代理机构)按照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文件认真编制拟发布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内容,避免因出现错误影响交易活动顺利进行。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