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交易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
【信息时间:2021-11-09】
【阅读次数:】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交易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重要举措。为进一步简化前置性审查程序,减少证明材料提供,减轻企业负担,提高服务效能,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21〕6号)关于推行告知承诺制的工作要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入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刻内涵,认真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制定发布《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试行)》。
实施告知承诺制的根本目的是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能。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与省中心信息共享平台对接,纳入《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证明事项均已实现在线核查,目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失信被执行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公民身份证、企业信誉等6项也已经实现在评标、资格预审系统对企业相关信息的校验,并根据信息在线共享推进情况不断拓展清单内容。
告知承诺制实施后,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效能将进一步提升,为营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更为有力的支持,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下一步,实施主体将按照《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加强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易平合信用信息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临公资交字〔2020〕15号)规定,对市场主体在实施过程中的不当行为进行客观、公正、准确记录并公示,并按规定推送至相关行政监督部门。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重要举措。为进一步简化前置性审查程序,减少证明材料提供,减轻企业负担,提高服务效能,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21〕6号)关于推行告知承诺制的工作要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入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刻内涵,认真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制定发布《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试行)》。
实施告知承诺制的根本目的是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能。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与省中心信息共享平台对接,纳入《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证明事项均已实现在线核查,目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失信被执行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公民身份证、企业信誉等6项也已经实现在评标、资格预审系统对企业相关信息的校验,并根据信息在线共享推进情况不断拓展清单内容。
告知承诺制实施后,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效能将进一步提升,为营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更为有力的支持,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下一步,实施主体将按照《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加强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易平合信用信息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临公资交字〔2020〕15号)规定,对市场主体在实施过程中的不当行为进行客观、公正、准确记录并公示,并按规定推送至相关行政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