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发改电〔2020〕170号文 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 平稳运行的通知
【信息时间:20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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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公管发〔2020〕1号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发改电〔2020〕170号文
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
平稳运行的通知
各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分中心,市国 有产权交易中心,各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 号)(以下简称《通知》),为推进疫情形势下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招标投标活动有序开展,确保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两不
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坚决服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有关部门、 各方交易主体应高度重视,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放在第一位。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根据防控形势变化、项目紧急程度和市场主体需求,及时动态调整工作安排,在确保 安全的同时最大程度减轻对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影响。
二、 建立“绿色通道”服务机制。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各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要立足公共服务职能定位,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 提下,全力支持和保障招投标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特别对于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以 及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项目,要建立“绿色通道”服务机制,创新方式方法,确保依法规范、及时有序进行。
三、 保证招标项目竞争度和投标质量。引导招标人依法、合理设定招标文件发售、投标文件提交等时限,以便投标人做好投标准备;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提供邮寄方式,不要求投标人 到指定地点购买;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允许邮寄提交。
四、 加快推动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 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 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尽快 在各行业领域全面实现电子招投标,深入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 全流程电子化。
五、 加强招投标活动服务保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分中心、市国有产权交易中心应在暂停提供现场交易服务期间,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业务咨询及办理,保障项目办理不断 档;严格落实人员登记、健康监测、环境消毒等防控措施;优化 和简并办事流程,推行见证证明、场所预约等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确需现场递交文件资料的,要做到即交即走,减少人员聚集程度及滞留时间;对重点项目及疫情防控相关招标项目的业务办理予以专门优先保障。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 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
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 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
〔 2020〕170号)政策解读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2月14日
(此页无正文)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