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临沭县深化“评”与“定”分离改革构筑工程交易新生态
【信息时间:202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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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资源交易的广阔领域中,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始终是各界瞩目的焦点。为全力提升交易的公平性、公正性与运行效率,临沂市临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敢为人先的魄力锐意改革,创新实施的“评标权与定标权分离”制度,成为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提升交易质量的关键一招,推动工程交易迈向公平高效的全新发展阶段。
以往的工程项目进场交易模式下,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几乎等同于中标结果,招标人在定标环节话语权有限。这种机制存在明显弊端:一方面,招标人因缺乏充分的决策主导权,难以结合项目实际需求做出精准判断,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潜在问题的预判能力不足;另一方面,定标权的缺失,使得招标人对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责任难以真正落地,影响项目整体质量与效益。
近年来,临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积极探索破局之道,将评标权与定标权清晰划分。评标委员会凭借深厚的专业积累,以客观公正为准则,对投标文件展开严谨细致的多维度评审,从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商务报价的合理性等方面出具专业评标报告,为招标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而定标权则重新回归招标人手中,招标人得以在专业评审意见基础上,综合项目预算规划、后期运营维护需求、产业协同发展等实际因素,自主确定中标单位。这一变革打破传统定式,实现了招标人权责的有机统一。
新机制实施后,招标人的项目参与度显著提升。他们主动介入项目前期策划,深入研究项目的每个细节,精心规划各个环节,从源头保障项目需求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为项目高质量推进奠定坚实基础。在定标过程中,招标人更加审慎权衡利弊,有效规避盲目决策带来的风险,切实履行对项目、资金和成果的责任。
对于评标委员会而言,职责的明确划分让他们能够心无旁骛地投入评标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提供更高质量的评审服务。这种专业分工的优化,大幅提升了交易过程的专业性与公正性,助力构建更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在这场改革实践中,临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充分发挥平台中枢作用,搭建起评标委员会与招标人高效沟通的桥梁,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通过流程再造与机制完善,为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筑牢制度保障,持续激发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创新活力与发展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