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打印机、投影仪框架协议(批量集采)入围结果的通知
【信息时间:2025-03-28】
【阅读次数:】
2025年度山东省打印机、投影仪框架协议采购第一阶段征集入围工作现已结束,入围结果将于2025年4月1日起同时在框架协议第二阶段采购和批量集中采购中启用,有效期自启用之日起12个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本期打印机与投影仪框架协议征集文件规定,框架协议第二阶段采购与批量集中采购共享入围产品,即:框架协议入围产品也是批量集采入围产品。同时明确了批量集采的量价关系,即:以框架协议入围价格作为批量集采基准价,按照批量集采归集数量给予相应价格折扣优惠。
2.原通过承诺制入驻网上商城的供应商上架到网上超市和批量集采中的打印机、投影仪产品将于本期框架协议入围结果启用当天全部下架。同时,取消打印机、投影仪批量集采项目集成服务费报价功能,通过批量集采方式采购时,只能下单框架协议征集入围的产品及附属配件耗材,未入围的产品及附属配件耗材不得在批量集采项目中提出集成服务要求。
3.本次征集入围结果适用于山东省各级预算单位通过框架协议第二阶段采购方式或批量集中采购方式下单采购。
(1)框架协议第二阶段采购方式适用条件。单笔或年度累计采购同一末级品目的产品数量未达到批量集采规定的数量要求,且单笔和年度累计采购同一末级品目的预算金额未超过同级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可采用框架协议第二阶段采购方式。如单笔采购预算金额未超过同级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但年度累计采购同一末级品目的预算金额超过同级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在框架协议第二阶段采购前,须通过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2)批量集中采购方式适用条件。单笔或年度累计采购同一末级品目产品数量达到批量集采规定的数量要求,应使用批量集采方式采购;未达到批量集采规定的产品数量要求,可自愿选择参与批量集采方式采购。
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和批量集采数量要求以当年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规定为准。
(3)例外采购。采购人认为本期框架协议入围产品不能满足采购单位采购需求的,采购人可以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等合规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咨询:0531-51778909
技术支持:0531-51778979
临沂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技术咨询:0539-8770087
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