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品目上架商品常规巡检结果的通报
【信息时间: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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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
近期,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开展了便签品目上架商品的专项检查,发现部分供应商存在混淆品目分类上架商品以及填写参数不规范等问题。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给予首次违规供应商风险提醒,给予非首次违规供应商警示通报,并下架违规上架商品。一个月内受到两次警示通报的供应商将被暂停交易资格。
供应商如认为违规上架事项认定错误,请于5个工作日内向网上商城平台提出申诉,经复核确认后,可恢复产品上架。
网上商城技术咨询电话:0539-8770087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