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公安局扣押查封的草本柜产品及大理石等一宗拍卖公告(第二次)
【信息时间:202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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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人:山东群信拍卖有限公司】
拍 卖 公 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08月23日上午10时00分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中心网上竞价系统(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第二次拍卖):
序号 |
标的名称 |
起拍价(元) |
竞买保证金(元) |
01 |
草本柜等产品一宗(0417) |
598122.00 |
200000.00 |
02 |
草本柜等产品一宗(0715) |
467952.00 |
200000.00 |
03 |
大理石等一宗(0417) |
7193992.00 |
1000000.00 |
二、展示时间及地点:上述拍卖标的于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日在标的所在地展示,由竞买人联系我公司约定具体勘验时间。
三、办理竞拍手续:有意竞拍者,请于2024年08月22日16时前,将竞拍保证金汇入我公司指定账户(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号,竞买人资格审查通过后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查询保证金账号,竞买人报名名称和打款账户名称必须一致,保证金以服务器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因竞买人原因无法按时交纳保证金的,责任自负),并持有效证件(个人竞拍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竞拍者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及汇款单据到我公司办理竞拍手续,方可参与竞拍。竞拍未成功者保证金按系统提示不计息原渠道退还。
四、特别事项说明:
1、竞买人在办理竞买手续之前必须仔细查勘拍卖标的,一旦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表明愿意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竞买人以未实地查看为由而向拍卖人和委托人主张权益的,拍卖人一律不予受理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悔拍或拒付拍卖成交价款。
2、拍卖标的依照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拍卖标的品质、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标的物品清单所含信息仅供参考,标的具体数量以竞拍成功后实际交付为准,因标的储存、使用、管理过程中,造成各类产品数量存在差异的,如数量不足,委托方有权以同类或同等价值的物品进行补足,超出标的数量的,按照成交价与评估价之间的差额比例进行调整。
3、竞拍成功后标的移交,如发现标的物品存在保质期超出情形,超期相关物品不再进行交付,其超期物品价款从成交价款中减除。
公司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鲁商中心A8座1单元5楼
联系电话:0539-8363665 13954914311
山东群信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