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会宝岭铁矿有限公司凤凰山铁矿建设项目(一期)砂石土
【信息时间:202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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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人:临沂兴和拍卖有限公司】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5月29日10时00分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中心网上竞价系统举办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临沂会宝岭铁矿有限公司凤凰山铁矿建设项目(一期)砂石土,本次有偿处置砂石土约共计89797.06吨,起拍价:930297.54元,竞买保证金:100000元;
二、展示时间和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5月28日18时00分前在标的物所在地公开展示。
三、报名对象及范围:为我国境内合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报名方式:
请各竞买人仔细阅读本项目拍卖规则,根据要求携带报名资料办理资格审核:
竞买人为自然人:
1、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竞买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1、营业执照原件以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身份证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需提供官方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符合要求的竞买人须在2025年5月28日16时00分之前完成网上报名并将规定数额的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后视为报名成功(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号,竞买人资格审查通过后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查询保证金账号,竞买人报名名称和打款账户名称必须一致,保证金以服务器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因竞买人原因无法按时交纳保证金的,责任自负)。
五、竞买须知
(1)竞买人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提供虚假材料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并且叁年内不得参加同类拍卖活动。
(2)在交易活动开始前,委托方有权收回标的,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无条件服从,拍卖人、产权交易机构与委托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3)竞买人应在报名竞买前对拍卖标的物的现状进行了解,仔细审视拍卖标的物现状、品质及数量,参与报名竞买即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物现状、瑕疵、品质及数量,不得挑选清运标的物,该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清运时须计量称重至拍卖数量。
(4)买受人只能在委托人指定区域进行清运。不允许随意清运,买受人在清运时须服从现场管理不得影响现场施工。标的物装卸费、机械费、运输费、存储费、过磅费等费用及运输过程中的损耗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具体清运期限为:清运期间要服从委托单位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清运。因买受人未能在规定的清运时间内完成,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及已交纳的预付款,并且委托人有权将未清运的标的重新处置。
(6)竞得人对标的物加工、销售环节所产生的税费必须依法纳税。
(7)拍卖价格为整体价格,交接时以现场实物勘样为准,预估吨数等描述仅为参考性意见,竞买人报名前须自行踏勘,若与实际吨数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以及成交价格,不多退少补。拍卖成交后,竞买人须交预付款到委托人指定账户。
(8)风险提示:地质科学规律决定了矿产资源情况与实际情况必然有一定出入,买受人应认真了解相关情况、阅读相关资料,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拍卖公告、拍卖文件等所载信息中的估算量、标的质量及种类不符为由,向委托人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拍卖公告、拍卖文件等所载信息仅供参考,交付时若标的区域、质量、状态、数量等与描述不符,以标的实物交付为准,买受人自行了解此风险,拍卖总成交价不予变更。
六、成交结算及违约责任
(1)拍卖标的成交当日,竞得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于拍卖成交后 3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待拍卖成交信息公示期满竞得人与拍卖委托人签订《标的物移交合同》。
(2)参加拍卖的竞买人或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其竞买人或竞得人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1.竞买人应价后反悔的;2.逾期或拒绝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3.逾期或拒绝签订《标的物移交合同》及未按规定时间交纳预付款的;4.构成违约的其他行为。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履约保证金;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七、公告信息发布平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其他注意事项:本次公开拍卖的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拍卖公司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府东大厦A-802室
联系电话: 19863963678 技术15192986400
临沂兴和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