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兰陵自然资规让告字[2023]9号
【信息时间: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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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兰陵自然资规让告字[2023]9号
经兰陵县人民政府批准,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兰陵-2023-25 |
兰陵县东升路与玉泉路交汇 |
33171 |
商住用地(商业不大于10%) |
70 |
>1.0≤3.1 |
≤23% |
≥32% |
2800 |
13932 |
50 |
注:该地块范围内的原有土地权利证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二、申请人竞买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政策等另有规定及列入临沂市土地市场诚信体系黑名单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
三、竞买申请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出让文件或向出让人咨询,并按出让文件要求和系统提示填写竞买申请书。
申请人拟在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须在申请书中予以说明,并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四、竞买保证金缴纳及报价时间
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上午9时至2023年11月15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人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并经交易系统确认后,方为具有报价资格的竞买人。申请人取得竞买资格后,必须在挂牌期内进行报价,否则无法竞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五、挂牌时间、竞价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行网上交易(不接受其他方式的申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上午9时至2023年11月17日上午9时。
挂牌时间截止时,如有多个竞买人报价,交易系统将转入询问期,询问有报价的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询问期结束后直接进行网上限时竞价(如确有特殊原因致使无法直接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的,将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择期进行),确定竞得人。
六、资格审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制度,竞得人应在网上交易系统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持下列材料到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资格审查,办理《成交确认书》:
1. 竞买申请书(自行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并加盖印章);
2. 竞买资格确认书(自行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并加盖印章);
3. 成交通知书(自行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并加盖印章);
4. 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5. 出价记录;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7. 授权委托书;
8.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9. 法人公章;
10. 出让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应详细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即视同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八、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请在网页提示下使用网上交易系统,并慎重上传需提交的资料。如上传虚假或与竞买申请无关的资料扰乱网上交易活动的,申请人将被列入临沂市土地市场诚信体系黑名单。
(二)竞得人在网上交易系统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资格审查的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土地竞得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或提交虚假材料的,资格审核通过后应签订《成交确认书》而不签订的,撤销竞买资格,没收50%的竞买保证金(最高不超过起始价的20%),竞得结果无效,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挂牌出让。
(三)参加限时竞价的竞买人需使用自备电脑登录交易系统参加限时竞价。为保证网上限时竞价的顺利进行,请按照《土地竞买人操作手册》要求设置网络环境。(《操作手册》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专栏,请认真阅读)。
九、联系方式
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兰陵县城东苑新区东昇路5号
咨询电话:0539-5283067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
咨询电话:0539-8770108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
电话: 0539-8770063
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