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减企业负担、构诚信体系,全面取消投标保证金
【信息时间:202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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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山东省、临沂市以及我县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要求,从影响我县营商环境提升的“痛点”“堵点”入手,对我县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企业实施守信激励,自11月1日起,对财政性资金招标项目,参加我县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一是提升了企业活力。取消投标保证金,解决了企业因投标导致的大量流动资金被占用、企业负担过重等问题,可以使企业免受资金限制,参与更多的投标项目,赢得更多的中标机会,有利于激发投标企业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积极性。增强了企业与政府的信任感,激发交易市场活力,对维护好企业的合法权利、保障市场公平竞争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二是简化了交易流程。减少投标手续,便民利企,免去了企业投标前向银行转账、中标后办理退还保证金以及开具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等业务环节,大大降低了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性成本。在提高交易效率的同时,进一步营造了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
三是推动诚信体系建设。积极构建覆盖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信用体系,发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共享、更新、应用的枢纽作用,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及时、准确、全面记录市场主体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过程信用信息,褒扬守信,失信留痕,实现可查可核可溯。
四是加强部门之间的互通共享。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依法依规保守秘密的前提下,实行信用信息公开。强化与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纵向横向沟通,促进信息互通共享,实现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确保违约失信行为及时预警、登记和处理,不断推进投标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和信用等级评定。
下一步,我县将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强部门协作,着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打造高质量营商环境提供强力保障。